据史书记载,天安门建成于明永乐十八年(1420年),当时称承天门,是一座黄瓦飞檐三层楼式的五座木牌坊,其名取“承天启运”、“受命于天”之意,被视为皇朝承天命和敬天之首地。清入关之初,对如此直接关系统治者地位的重要城门岂敢“怠慢”,于是清世祖顺治帝于顺治八年(1651年)命重新大规模修建这座城楼,大体上就是现在的样子,易名天安门。
天安门的匾心是由四块100余毫米厚的板拼接而成的,今已断裂。挂匾的左右四个铁环尚在,只是由于年代较久保管不妥,匾面上的地仗已全部脱落,刀痕字迹与木质断裂纹浑然一体,不易分辨。但是你若依据笔画的走向,仍然能隐约地看出满汉蒙三体文字,满文居中,汉文排左,蒙文列右。其汉文为“天安之门”四个篆字。史书记载,顺治八年改名为天安门,而匾额上为何却书“天安之门”呢?
清入关之初,朝廷曾将满文定为“国语”。每逢在天安门举行颁诏时,宣诏官亦是“先宣满文,后宣汉文”(《大清会典事例》)。因此,三体文字中满文居中书写,表明清统治的重要地位。由此推断,顺治八年由承天门易名天安门时,应以满文为主,换言之,就是先用满文命名,后有汉蒙之译文。根据匾上仅存的一点满文笔画痕迹,仍可辨认出满文是:“天的、安宁、太平、使……的之、城门之门。”若按满语的语法直译即为“天(的门)使安宁太平之门”。由此“天安之门”四个字很可能是对满文四个单词的对应直译。因此,“天安之门”之称是汉满文译法上的问题,习惯上(包括史书记载)仍称“天安门”。
1644年,清兵入主中原,定都北京之后,对原明宫殿等建筑上的匾额进行了改造,目的就在于配译上满文,有的同时配译上了蒙文。